肥东县政协原副主席马宜玉涉贿受审

26.11.2014  01:43

  今天,站在被告席上的 合肥 市肥东县政协原副主席马宜玉早已不复曾经的风光。在历任长临河镇党委书记、肥东县农委主任、肥东县交通局局长、肥东县政协副主席期间,他先后收受财物共计116.96万元、1000美元和1000澳元。今天,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6.96万元、1000美元和1000澳元,并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针对指控,他当庭表示认罪,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市场星报 记者 马冰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