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念好“七字诀”促农机购置补贴阳光发放

07.08.2014  15:56
      2013年以来,肥东县着力在七个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机制,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实施。2013年,全县落实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1326.956万元,落实补贴机具1045台(组),惠及农户(农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532人(个)。

      一是强化领导力度“”。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政府办、农机、财政、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凝聚各单位工作力量,抓好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等各项工作。购机补贴方案制定等重大事宜由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风险防控制度“”。严格按照 “三个严禁”、“四个禁止”、“五项制度”、“八个不得”等要求,结合作实际,排查购机补贴廉政风险,制定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集体会商、民主决策的防控措施,规范行政权力运作,切实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落实。

      三是方案制定措施“”。综合考虑全县农业生产实际,以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为原则,向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倾斜,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机购置补贴使用方案,使资金使用符合农民需求。

      四是宣传引导渠道“”。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该县多管齐下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方案等宣传引导力度。一是在《肥东报》、肥东电视台、肥东农机化网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告补贴方案、申请流程;二是分发有关宣传材料2000余份到各乡镇,利用乡镇科普赶集等活动广泛宣传政策、散发宣传资料;三是印发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通知到各乡镇(开发园区)及其所属农机站、财政所;四是召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解读、部署;五是每半月编印一期《肥东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简报》上报省市主管部门和县直有关部门;六是设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答疑解惑。

      五是程序规范审核“”。按照《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的要求,严格把关。坚持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不见机械不予申请。农机部门确定专人查验申请人《法人证书》、个人身份证、户口簿、与经销商签订的买卖合同、购机发票等资料,对申请人及补贴机具进行人机合影并在申请表签字。

      六是机具监管核查“”。补贴对象确定以后,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县财政、农机部门人员,由相关乡镇财政、农机人员配合,对部分补贴对象进行抽查,采集购置者身份证照片、机具铭牌照片等,逐项核对被核查对象购买机具相关信息,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七资金结算发放“”。资金结算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我县农机、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给农民。农机部门在补贴对象公示结束后将资金结算统计表和补贴资金发放清册报至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打卡发放,确保农户(农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及时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