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力推文明丧葬新风

07.04.2015  18:55

  近两年来,肥东县根据《肥东县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倡导、鼓励不保留骨灰和节地葬。对符合规定的人员死亡后,死者的直系亲属或者监护人凭死亡证明向县花岗公墓提出申请,丧户选择骨灰江葬的,给予费用1000元/盒方式进行补助。对丧户在经营性公墓内选择花坛葬、树葬等节地葬的,给予费用减免500元/盒方式进行补助。

  目前,肥东县根据有关规定,新开辟的花坛葬区能容纳近3000个穴位,占园区墓穴总量43%。花坛葬系绿色、环保、节地葬的一种形式,就是把骨灰深埋在美丽的花坛中,覆土后植以各色花卉,花坛壁上的花岗岩板材上镌刻逝者的姓名,供后人追思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