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反被聪明误 终将老赖治服贴

25.04.2016  14:44
 

  安徽法院网讯  清明节放假期间,泾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休息日期间,聚众人之力终了结旧案。

  权利人丁某在向泾县某建材公司支付购沙预付款后,因县里统一沙石整治,在不能提供沙石的前提下,也没有退还相应的购沙款。丁某诉至法院后,该公司法人代表邹某虽认可且承诺分期给付,但迟迟不能兑现。

  案件从2014年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邹某常年在外从商,对法院拨打给他的电话也是隔三岔五接听,对法院催促的急的情况下,他只会偶尔到庭,但是总有万般理由解释推脱。2015年根据邹某作出的承诺且提供个人担保的前提下,法院为其双方制作了执行和解协议,可邹某终究还是未能按期兑现。

  期间,政府对其沙石公司的停业补偿款12万余元到位后,邹某也并未及时偿还丁某款项。之后邹某却仍然侥幸地给法院、申请人“画饼充饥”,面对遥遥无期的给付计划,案件承办人制作周密执行方案,并执着地要求邹某到庭当面协商,清明节前,邹某狡猾地表示清明节假期的第二天有时间可以到庭,邹某得意地以为法院肯定不会应承,可案件承办人立即表示同意。

  4月3日上午,案件承办人一方面早早到庭等待,再者根据方案及时向领导进行了汇报并通知其他干警赶来协助,邹某到庭后依旧诸多借口与百般狡辩,当谈到具体如何偿还时,他却“顾左右而言他”,始终不肯正面应诺。并且轻蔑挑衅地表示:你们法院今天让我来,不就是协商协商蛮,总不至于花大精力对我采取强制措施吧。根据既定方案,承办人当即宣布对被执行人邹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眼看要动真格的执行人员,邹某开始装“可怜”,并保证一个月内筹集到位执行款,由于寻找被执行人困难,执行人员决定不放过眼前的执行契机,决定强制将邹某带上警车驶向拘留所。拘留途中,执行人员也积极鼓励邹某筹措执行款,在送拘手续办理完毕前,邹某妻子电话向法院表示32000元的执行款已送至法院。考虑邹某认错态度及案件执行款全部到位等因素,执行人员在向领导汇报之后,将邹某带回了泾县。在执行庭的办公室内,双方当事人完成了款物交付手续。

  临走之前,邹某表示:我一直聪明地以为你们法院不会在你们节假日办案件,所以我要求今天来法院;当你们同意我今天过来的时候,我也以为你们也只是协商协商,做做工作,谁知道你们对我下这么猛的“”。执行人员笑言:这也是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