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省综治办、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通知》

10.10.2017  13:49

  为巩固和深化全省打击传销工作成果,严防外省传销人员因受打击挤压而流入我省,根据全国加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和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省工商局、省综治办、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长期防控和除恶务尽的思想,克服松懈情绪和麻痹思想做好打传工作。一是务求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全面清理在我省活动的传销人员,扫除残余存量,严防新的增量。合肥主战场全面清剿,以打促防,防止回流;其他城市扎紧篱笆,以防促打,全面固守。二是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招聘平台的排查,压实平台企业的责任,在各类人力资源市场及网络招聘平台开展防传销宣传和警示教育。三是严厉打击以传销为手段的金融欺诈活动。四是依法查处新型网络传销。加强对网络传销的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建立完善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齐抓共管、联防联控机制,保障打击网络传销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行。五是开展好防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重点督促指导各高校落实“六个一”活动,切断传销组织向高校渗透的渠道,净化校园环境。六是切实做好维稳工作。对传销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和授课“洗脑”人员,重在打击处理;对一般传销人员,要做好教育遣返工作。要做好工作预案,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以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为载体,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联打联防新机制。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一地打击,全省防控;打防并举、打创结合,铲除传销生存土壤。二是巩固无传销区域三级创建体系。从基层创起,依托创建平台,坚持抓责任落实、抓严格考核、抓动态管理、抓典型引路,建设防控有效的社区(村)、区(县)、城市三级创建体系。三是健全涉传黑名单库和防范信息平台。及时对涉传人员信息进行录入登记,实现对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以及参与传销人员的有效监控。经常进行信息分析,及时发现传销活动的情况和规律,提高打击和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打击传销舆论氛围。依托主流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形成公众效应。大造宣传声势,形成压倒性的舆论攻心氛围,形成对传销活动的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