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职责,集约发展:“政府网站”的机遇和挑战

11.12.2014  14:41
      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政府治理信息化也是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前提。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与公民和企业直接互动的窗口,在政府治理信息化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自1999年“政府上网”工程启动以来,我国各级政府网站发展十分迅速,为各级政府有效传播权威信息,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公民参与决策提供了重要的支撑。虽然网站规模在不断扩大,但是总体而言我国政府网站尤其基层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水平还不高,广大网民所诟病的“僵尸网站”、“睡眠网站”、“开天窗”、“神回复”等现象不仅多年来一直存在,而且近年来频频出现,不仅“伤了网民的心”,也损坏了政府公信力,成为一些政府部门“不作为”的直接例证。造成问题的原因既有认识方面的,也有技术方面的,但是归根到底是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在体制机制上一直没有能够理顺关系,存在许多不合理、不到位的情况,严重制约了政府网站的良性发展。面对当前互联网化引发的势如潮涌的社会变革,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迫在眉睫。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就其内容而言,《意见》在中国政府网站发展历程中将具有重大意义。笔者注意到以下四个方面的亮点。
      第一,《意见》明确提出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职责。过去我们主要是从技术和功能的角度把政府网站定位成重要平台和窗口,这就容易造成政府网站在思想认识中被工具化,在工作安排上被边缘化,所以大部分政府网站是由非行政机关的技术部门负责建设和管理的,还有不少政府网站仍然由兼职人员负责管理运维。这次提出列入政府职责意味着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上升为各级政府职能中一项必须履行的任务,这无论在认识上还是在政策中都将保证各级政府对政府网站的重视程度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也为今后信息化工作在政府职能的顶层设计上能有所突破打下基础。
      第二,《意见》指出要把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作为主管主办单位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对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考核评估和督查机制要制度化、常态化。没有考核就等于没有管理,没有有效的监督,就没有工作的动力。过去我们也强调要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但是总是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一些企事业机构以第三方身份对政府网站开展绩效评估,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对政府网站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对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影响仍然十分有限,而且一些评估机构的商业化也常为人们所质疑。只有把对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要求纳入政府内部考核才能调动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落实政府网站的职责定位。
      第三,《意见》提出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尤其是县级及以下政府及部门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要利用上级政府统一建设的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截止到2014年6月底,全国以gov.cn域名结尾的政府网站有5.6万个,与2004年同期相比翻了两番。网站规模的粗放式增长造成的结果是网站质量参差不齐,不同地方之间差距十分明显。缺技术、缺人才、缺资金是许多基层政府网站管理中的共同困境,也是造成各种“僵尸网站”、“睡眠网站”现象的主要原因。就目前现实而言,基层政府单纯依靠自身条件是无法走出困境的,只有在条件相对较好的上级政府建立统一技术平台,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不仅有利于提高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水平,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重复投资,节省行政成本和计算资源。
      第四,《意见》指出政府网站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第一来源,同时提倡要拓宽网站传播渠道,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应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关系。不难发现,政府网站与传统媒体在政府信息传播渠道上的位序发生了重大改变。过去政府发布权威信息主要依靠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政府网站只是一种辅助渠道。现在各级政府要发布信息,第一步就是上网。同时在与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应用的关系上,要确立政府网站在权威信息发布中的核心位置,同时要积极发挥微信、微博在信息交互传播方面的优势。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政府部门的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搞得有声有色,而政府网站却疏于管理,评价不佳。这种现象今后应当逐步改变。在笔者看来,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应当定位为政府网站的“派出机构”,必须要在机制上保证双方之间的实际联系,才能真正建立一体化的电子政府。多种手段不仅要同步推进,还要互为补充,才能更加全面地发挥互联网在政府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意见》的出台对于各级政府网站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问题究竟能否得到解决,还有赖于各部门、各地区对《意见》的具体落实,让我们拭目以待。(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  黄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