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产能过剩钢铁煤炭行业职工安置新举措 可提前5年实行内部退养

27.06.2016  09:27

   中安在线讯 据市场星报报道,记者从省有关部门获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公布,我省拟通过稳岗补贴、提前退休、就业创业扶持、托底安置等多种手段来解决职工安置问题。

   【消化稳岗】转岗培训,每人最高补贴1300元

  我省鼓励企业挖潜消化,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对企业为促进职工转岗安置开展的职业培训,可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200~1300元/人的职业培训补贴。支持兼并重组后的新企业更多吸纳原企业职工。对政策性关闭的企业,从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中给予职工安置补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规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提前退休】可提前5年实行内部退养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再就业有困难的,在职工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协议后,可实行内部退养。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继续缴纳,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企业主体消亡的,可通过预留社会保险费和生活费、由所在市政府指定的机构代发生活费方式实行退养。

  【再就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给予800元以内求职补贴

  我省将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为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给予800元以内的求职补贴,免费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一对一”就业服务。

   【创业扶持】创业人员可申领五千元创业成功补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领创业补贴,标准为其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金和同期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上述新创办企业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个月的,可申领5000元创业成功补贴。

   【托底就业】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获得社保补贴

  对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是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5项社会保险费用(不含劳动者自己缴纳部分)。对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每人每月给予250元养老保险补贴、60元医疗保险补贴。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祝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