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会在淮北矿业召开
11月6日,省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会在淮北矿业召开。与会单位人员重点就企业干部如何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了座谈。
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王玉兰,省国资委纪委副书记左登峰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从锋,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葛树海等参加了座谈会。参加会议的还有淮北矿业、淮南矿业、皖北煤电及淮海实业四家企业的纪委相关负责人。
淮北矿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袁兆杰就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作了详细汇报。他指出,近年来,淮北矿业党委按照上级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要求,多形式、多途径地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他强调要从企业战略的高度来认识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淮北矿业作为责任主体,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同安排部署、同检查考核,对二级单位、机关部门发生职务犯罪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要持之以恒地开展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通过营造廉洁从业氛围、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强化案例警示教育、抓住关键时间节点来刹住职务犯罪之风。他强调了预防机制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指出要以纵深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有效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在此基础上,发挥惩防并举、治标治本的作用。袁兆杰还就检察机关给予的协作配合表示由衷地感谢,明确今后将会一如既往地同各级检察机关密切合作,共同致力于预防职务犯罪。
王玉兰在讲话中指出,国有企业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面意义重大,由于其地位特殊、作用重要,所以防范形势也较为严峻,企业要树立责任主体意识,注重相关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并且严格落实执行,确保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坏境,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卓有成效。她还表示省市级检察机关今后会更加密切同各大国企的协作配合,共同抓好关键工作和重点环节,提升预防成效,保证企业干部安全履职。
会上,四家企业的与会人员还就如何具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杨栗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