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踢皮球 法院动真格

19.12.2016  16:05
 

  安徽法院网讯  12月12日,寿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对被执行人朱某银行存款的强制划拨,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了申请执行人寿县某商业银行的合法权益,为规范当地金融借款行为起到示范作用,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应。

  2013年7月28日,王某承包门窗及墙面工程,因购买塑钢和外墙装饰材料资金不足,向寿县某商业银行申请借款,经过审查后同意借款100万,并签订《个人借款合同》,期限一年,按季结息,朱某、罗某、刘某自愿对王某的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并分别与银行签订《人民币借款最高额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承诺书》,书面承诺对王某向寿县某商业银行借款100万元承担担保责任。王某虽然偿还了部分但仍下欠银行本金50余万元。寿县某商业银行多次向四人催要借款本息,但四人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相互推诿。无奈该银行向寿县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判决该四人承担还款责任,但四人仍然未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四被执行人以“踢皮球”的形式将责任相互推诿,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通过查询发现,四被执行人已将财产转移,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且被执行人王某举家外出,给法院执行带来巨大阻力。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对被执行人“动真格”的,充分利用手中的资源,反复调查,最终通过执行司法查控系统多次查询发现,担保人朱某名下具有银行存款,当天执行人员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朱某存款进行强制划拨,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