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接连作案 只为留住“小弟”

29.04.2016  16:01
摘要   4月13日一大早,濉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辖区一烟酒店老板的报警电话,称店铺的U型锁遭人为破坏,店内1000元现金、价值5970元的各种香烟等财物被盗。

   中安在线讯 据淮北新闻网报道,“兄弟们,晚上想吃啥尽管说,今天还是哥请客。”

  “跟着强哥混真好,净吃香的喝辣的了。”

  “那是,跟着强哥我,好处还不止这些。对哥来说,钱不是问题,兄弟们有啥想要的,尽管跟哥开口。人生在世,不就图这一乐么……”

  4月17日下午17时许,淮北市某宾馆的一间客房内,传出一阵阵嘻哈奉承声。可惜的是,这种“欢乐”没能持续多久——几名神情严肃的便衣民警突然将房门打开,里面的几名男子吓得像被点了穴一般。

  “王强,跟我们到公安局坐坐吧。”

  “啥……啥……啥事啊?你们警察抓人可是得讲证据的。”

  “没有确凿的证据,我们会来找你?咱就一起到局里,说说4月13日和17日你干了什么事吧。”

  听到这句回答,王强顿时蔫了。民警就凭这么一句话,就能让他乖乖跟着回公安局?民警说的那两天,又到底发生了啥事?

  4月13日一大早,濉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辖区一烟酒店老板的报警电话,称店铺的U型锁遭人为破坏,店内1000元现金、价值5970元的各种香烟等财物被盗。

  3天后,民警再次接到报警电话——县城一家超市的U型锁被人故意卸掉,损失18500元现金。

  临街店铺,U型锁,人为破坏……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民警将这两起案件做串并案处理,并发现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法非常相似,极有可能是同一人所为。而两家店铺安装的监控录像对比,更是印证了民警的这一揣测。最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王强。经过大量的前期走访和调查,4月17日下午,刑侦大队的民警们将在宾馆休息,并准备外出吃饭的王强抓获。

  4月25日,记者从办案民警处了解到,王强今年33岁,从20岁起就开始偷抢扒拿。“混社会”久了,他结识了不少狐朋狗友和小喽啰,整天被人一声声“强哥”的捧着,导致虚荣心越来越大。没有别的本事和多么出色的人格魅力,怎样才能留住这些小弟?王强很有自知之明,带着他们吃喝玩乐呗。可是,这些都是要钱的啊?于是,通过破坏U型锁进入临街商铺,王强在濉溪县城和相山区共作案11起,涉案金额4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对了,民警抓捕王强时,他那些赌咒发誓赴汤蹈火的小弟们纷纷掩面而走,仿佛这位被他们吹捧多日的“强哥”犹如路人一般。真可谓树倒猢狲散,酒肉朋友不可交啊。(文中当事人王强系化名)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肖干 苏娟 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