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医保卡9月1日起停止使用

02.03.2017  19:36

     3月1日, 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自今年9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应用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除此之外的各类老医保卡(未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将一律停止使用,异地安置对象、姓名含生僻字的人员等特殊人员可适当延长老医保卡使用时间,但不能晚于今年12月31日。

  市人社局数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已有366万人办理了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老卡停用后,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简称金融社保卡)将作为本地医保刷卡结算的唯一工具,同时也是跨省社会保障业务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针对尚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人员,可以在参保关系归属地就近选择社保卡服务窗口申领本人金融社保卡。目前全市共有210个服务窗口,具体地址分布及办理条件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ahsz.hrss.gov.cn)社保卡公示专栏相关公示信息中查询。

    记者了解到,新卡领取后需激活社保功能,持卡人可在新卡领取点办理社保激活手续,也可于首次购药的同时在医保定点药店办理社保激活手续;新卡领取后需激活金融功能方可用于金融应用(如异地安置人员的报销费用打卡发放、养老金等社保待遇的打卡发放、存取款、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激活请遵照各发卡银行对金融IC卡有关管理规定,在发卡银行公布的网点现场办理。     “老医保卡停用后,未领到金融社保卡的人员如急需用卡,可到人社部门社保卡服务窗口免费申办临时社保卡(临时卡仅能用于医保刷卡结算),临时卡有效期3个月,到期须归还,损坏要照价赔偿。因金融社保卡办理周期较长,请办卡群众提前申领,尽量于6月1日前将申请表提交至申请网点。广大市民如有疑问,也可致电12333、0557-3027981进行咨询。”采访中,该中心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责编:尹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