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为赡养申请强执,法官温情执行维护亲情

17.12.2014  17:47
 

  安徽法院网讯  日前,舒城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执行中执行人员一次次的温情说法执行让案件当事人深受感触,促使被执行人最终自动履行给付义务。

  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秦老汉和杨老太是一对年逾古稀的夫妇,他们共育有三儿一女。原先经家庭协商,由三个儿子各按每年给付杨老太稻谷和菜油钱作为生活费;秦老汉常年在外打工有自给自足能力,未要求子女付生活费。后来就赡养事宜发生争议,两位老人将四个子女诉至舒城县人民法院,要求四个子女给付赡养费。案经审理,法院判决:四个子女每人每年共计负担秦老汉夫妇生活费人民币2880元(月均240元),并自判决生效之月开始执行。其中自判决生效之月至2014年底前的生活费于判决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自2015年1月1日始每6个月各累计支付一次,均于首月月底前付清。

  判决生效后,三个儿子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秦老汉夫妇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立即联系各被执行人,各被执行人虽没有拒绝给付,也始终未能主动履行。执行人员仍坚持一次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宣传法律的同时也不乏一些为人处事、孝老爱老的人之常理,千言万语只为劝说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赡养义务,极力维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肉亲情。在执行人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各被执行人深受感触,全部自动履行了给付义务,并表示以后会积极履行赡养义务,不会再让老人求助法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