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凤副省长对全省仲裁工作作出批示
6月19日,在全省仲裁工作会议召开前夕,王翠凤副省长对全省仲裁工作作出专门批示:“ 近年来,全省仲裁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仲裁制度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仲裁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全省仲裁行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和改革思维,以贯彻实施仲裁法为主线,以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为重点,健全完善仲裁工作体制机制,不断丰富仲裁服务方式,加强仲裁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有效预防化解矛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仲裁服务和保障。 ”
近年来,我省仲裁工作制度机制不断完善,仲裁公信力逐年提升,尤其是在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仲裁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结合民商事仲裁的特点,推行仲裁员承诺制,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专家咨询库,完善与法院、工商联、贸促会等工作衔接机制,健全仲裁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全省仲裁调解、和解率平均达到46.2%。二是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行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在运用仲裁化解道路交通、金融、物业纠纷的基础上,逐步拓展至房屋买卖、医患纠纷、旅游等仲裁领域,形成了有一定影响的仲裁品牌。2018年全省受理仲裁案件5510件,涉及标的金额达123.8亿元。三是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突出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完善聘任和管理办法,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回避制度、职业惩戒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仲裁员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仲裁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不断提高。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聘有仲裁员2678人。四是仲裁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加强仲裁案件质量风险控制,强化司法机关对仲裁工作的监督,完善仲裁救济机制。2018年,全省各仲裁委作出的裁决被法院撤销和不予执行5件,仅占案件数的0.09%,仲裁日益被公众所选择和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