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曙生强调对爱国宗教团体要多监督指导少参与决策

09.12.2015  23:55

 

12月9日上午,省宗教局副局长罗曙生与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陈田元、省基督教协会会长薛连喜座谈爱国宗教团体建设与管理问题,省宗教局相关业务处主要负责人参加座谈。罗曙生强调,相关业务处对省基督教“两会”要按照合法、合规、合理、合情的原则,多监督指导,少参与决策。

 

罗曙生指出,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对爱国宗教团体的监督管理,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作为爱国宗教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我们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指导上,即监督、指导省基督教“两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除了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责任,其它事项原则上不参与决策,切实尊重团体对内部具体事务的自主管理。

 

罗曙生强调,要转变观念,创造条件,提供空间,鼓励宗教团体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开展工作。要认真落实并正确理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省基督教“两会”及时报告有关制度建设、大额财务支出、重大建设工程、重大活动安排等重要事项,有利于省宗教局了解情况,加强监督,帮助把关,可以减少乃至避免出现违法违规的决策失误;但是,省宗教局不能代替省基督教“两会”对具体事务作出决策。

 

罗曙生强调,要支持和推动宗教团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搞好自我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对省基督教“两会”自身建设特别是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省基督教“两会”换届以来,制度建设取得很大成绩,但是还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意识,完善制度体系,包括各项议事决策的程序方面的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得到落实。

 

罗曙生要求,省基督教“两会”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原则性、规范性和服务性。增强原则性,就是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增强规范性,就是要依法、依规办事,加强团体自身建设,严格要求自己。增强服务性,就是要想基层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之所想,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之所急,尽心尽力搞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