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曙生到池州市调研宗教工作
6月10日至11日,省宗教局副局长罗曙生到池州市调研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宗教活动场所统一换发登记证、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等工作。局政法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随同调研。罗曙生一行与池州市各县区民族宗教局负责人进行了深入座谈,并实地考察了贵池区大佛寺。
罗曙生与池州市及各县区宗教工作部门负责人座谈
在谈到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时,罗曙生指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既要在宗教界深入推进,更是宗教工作部门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既要通过学习月这样的集中活动营造氛围、创新形式,更要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近年来,池州市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融入日常的宗教事务管理之中,将“法律进寺庙”活动纳入司法部门“六五”普法内容,与正在开展的宗教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并要求,取得了良好成效,调研组一行对此予以肯定。罗曙生强调,宗教工作分管领导、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都应当认真学习宗教政策法规,加强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在谈到宗教活动场所集中统一换发登记证工作时,罗曙生指出,当前换发登记证工作的重点,一是尽快做好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的批复确认工作,二是将打印好的新登记证及时送到宗教活动场所、完成旧证换新证的工作。池州市切实加强对旧证的收回管理,要求旧证丢失须在媒体进行公示,调研组一行对此予以充分肯定。罗曙生强调,希望各地加快工作进度,力争7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要切实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打印好的登记证全部、尽快送到宗教活动场所。
在谈到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时,罗曙生强调,宗教工作干部要成为社保政策的宣传员和社保工作的服务员。一要继续加强社保政策宣传。通过全覆盖的政策宣传,帮助宗教界人士掌握政策、正确选择;帮助信教群众了解政策,从场所实际能力出发支持宗教界人士享受应有权利;协调争取社保部门关心支持,坚决防止宗教界人士成为社保工作的盲点甚至受到歧视。二要切实搞好服务。教职人员参保有其特殊困难,需要各级宗教工作干部做深入细致的服务协调工作,确保有参保意愿并且符合社保政策的人员应保尽保。社保不仅是医保和养老保险,还包括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内容,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要帮助他们积极争取。要继续探索解决人户分离人员参保困难和流动性大的教职人员参保问题。三是要坚持自愿原则。开展教职人员参保工作的目的是让宗教教职人员享受同等公民待遇。要切实尊重宗教教职人员的自主选择,不能强迫参保,不要影响和谐。参保是好事,好事要办好,宗教工作部门没有参保人数的硬任务,但是有宣传服务的硬要求。
罗曙生在城北社区考察调研
罗曙生一行还考察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贵池区清风街道城北社区,就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