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财税体制改革任重道远
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实现,财税体制改革必须先走一步,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关于2014年财税体制改革,罗建国主要有以下几点感受:
重视程度高。 此次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过,为财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推进步骤稳。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有三个方面的重点内容,三个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从具体操作来看,中央对财税体制改革的推进特点可以概括为:先后有别、稳步推进。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2014和2015两年是关键,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取得决定性进展,税制改革在立法、推进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基本达成共识。2016年要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各项改革基本到位,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步骤和时间都很明确,彰显改革推进的有力有序。
法治意识强。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相比分税制改革更加体现法治理念。在我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关键时期,新预算法得以出台,为突破各项改革难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实现了以法治引领改革、以改革完善法治的有机结合,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程中具有重大意义,彰显了依法治国意识。
对于2015年财税体制改革,罗建国表示有四点期望:
一是统筹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如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特别重要。应在把握顶层设计的基础上,给予地方一定的因地制宜政策空间,调动地方改革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更好地推进改革。
二是统筹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要使公共财政的职能回归到“保基本、兜底线”的职能上来,把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在改革的推进中,应通过清理规范各类财税优惠政策,科学合理安排政策和支出等,借助市场机制和市场力量来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
三是统筹好财政与其他各项改革的关系。 财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财税体制改革与其他各项改革相互影响,它不是一项独立的改革。因此,要用宏观思维和战略眼光,跳出财政看财政,充分发挥财税体制改革的积极作用。
四是统筹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财税体制改革,不能为了减少短期阻力而影响改革的长期效益,也不能改革过于超前而影响正常的财政收支秩序。应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平衡好改革的成本和红利,实现短期成本的最小化和长期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