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工商局在6.12网络诚信宣传日之际发出倡议

12.06.2015  12:19

  6月12日,为全国首届网络诚信宣传日。网络诚信宣传日前夕,阜阳市工商局网监局以“依法经营,诚信兴网”为题向全市网络经营主体发出一封公开信。

  公开信从电子标识亮诚信、宣传推广想诚信、交易行为讲诚信、售后服务保诚信等方面对全市网络经营主体发出倡议:一是全市网络经营主体在网络商品交易过程中,要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申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二是宣传推广应当遵守《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并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交易的,绝不在网上销售,并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应当主动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售后服务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并保护好消费者个人信息。四是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将“7日无理由退货”、“退一赔三”等规定落到实处,杜绝“重售出、轻售后”的现象发生。

  公开信最后表示,作为未来主要的交易模式,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会越发严厉,诚信经营则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阜阳市工商局网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二十三项措施》,促进本市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附:阜阳市工商局致全市网络经营主体的一封公开信

依法经营   诚信兴网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工商系统受理网络购物投诉7.78万件,同比增长3.57倍,网购投诉量及增幅均为五年来最高。放任问题只能加速衰败,解决问题则能不断成长,面对电商行业美好的未来以及尚未开发的广阔市场,值此6.12首届网络诚信宣传日之际,作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任也有义务提醒网络经营主体要依法经营、诚信兴网。

  一、电子标识亮诚信

  消费者在网购时遇到最大的问题就是被众多虚假网站、钓鱼网站所迷惑,而许多电子商务企业官方网站同样被虚假网站淹没不能突围而出。目前,我市网络经营主体可通过“安徽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网”免费申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消费者点击该标识,就可了解网站主办单位的注册基本信息。通过亮照经营,将企业的真实身份在虚拟网络中得以确认,不仅使网络经营主体拥有了网络通行证,获得了宝贵的资信证明,更让消费者实现了自我保护。

  二、宣传推广想诚信

  宣传推广的力度直接关系到网络经营主体的盈利,而在宣传推广之前我们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发布违法广告。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进行宣传推广应当遵守《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并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三、交易行为讲诚信

  向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安全可靠的优质商品是网络经营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首先,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交易的,绝不在网上销售,并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其次,应当主动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售后服务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服务。最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并保护好消费者个人信息。

  四、售后服务保诚信

  售后服务是保持顾客满意度、忠诚度的有效举措。网络经营主体要通过细化制度、完善程序等有效举措,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将“7日无理由退货”、“退一赔三”等规定落到实处,杜绝“重售出、轻售后”的现象发生。

  作为未来主要的交易模式,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会越发严厉,诚信经营则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欺骗等行为只能加速企业的没落。阜阳市工商局网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二十三项措施》,促进本市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