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云音乐因侵权盗版被罚25万元

22.01.2015  14:03
      记者获悉,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于近日就网易云音乐1542部音乐作品涉嫌侵权盗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被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罚款25万元。
      处罚决定书认定,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为网易云音乐运营主体,无法提供涉案音乐作品的来源及授权证明,经通知后未及时删除侵权音乐作品,其确实存在未经允许擅自通过互联网提供他人作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之规定,且涉案作品数量较大。
      据了解,去年8月11日,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根据投诉对网易云音乐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1542部音乐作品涉嫌未经允许擅自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执法总队要求广州网易提供涉案音乐作品著作权证明,并接受调查。广州网易辩称,“网易云音乐”域名属于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不承认网易云音乐业务由自己经营。执法总队经核查发现,“网易云音乐”域名自2014年9月10日才经申请变更至杭州网易名下,在案发时网易云音乐及其各客户端均由广州网易运营。在接到投诉方通知和执法总队告知后,广州网易未提供涉案作品的来源证明,也未进行下线处理。2014年12月5日,执法总队召开此案行政处罚听证会,认定广州网易存在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记者从广州网易公关部获悉,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网易公司对于数字音乐版权十分重视,在推进行业健康发展过程中也付出了努力,下一步将积极推进正版化,保护用户利益,改善数字音乐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