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银行转错帐 不当得利应返还

19.05.2014  11:57

  误转8万元到他人银行账户,谁知却只剩下6.8万元,剩下的1.2万元该怎么办?日前,泾县法院对该起不当得利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程勇返还转账单位宁国某有限公司不当得利款1.2万元。

  2013年9月29日下午,宁国某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在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向他人转账时,由于操作时疏忽,将8万元的资金错误的转入了程勇在中国工商银行宁国市支行的账户。2013年10月6日,宁国某有限公司发现该笔转账错误后,申请当地法院对程勇在中国工商银行宁国市支行账户上的资金予以冻结。当地法院审理后,裁定冻结程勇银行账户8万元,但该账户上实际仅有存款6.8万元。经过该公司催讨,程勇归还6.8万元,但拒不返还其余的1.2万元,宁国某有限公司遂诉至泾县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程勇没有合法根据而取得不当利益,属不当得利,依法应该及时予以返还。经宁国某有限公司催讨,程勇仅返还6.8万元,尚余1.2万元至今不予返还,显属不当。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