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站按期完成《2017年安徽省环境状况公报》编制工作
为全面反映2017年安徽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水平和环保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按照省环保厅统一部署,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按期顺利完成《2017年安徽省环境状况公报》编制工作。
为确保《公报》编制工作高质量完成,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年初成立由站领导担任组长的编写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讨论编制总体框架、主要内容,力求评价标准充分,重点明确,彰显特色。从时间节点、任务分工、技术要求等方面进行统一安排,确保编写工作落到实处。在编写过程中,认真汇总、整理省厅各处室(单位)提供的资料、技术数据,全面、客观的对全省环境现状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组织编写技术人员开展编写规范培训,提升综合分析能力和编写水平。
《2017年安徽省环境状况公报》从综述、环境质量、重点行动和保障措施等方面,通过详实的数据,图文并茂地对大气、水、声、辐射以及生态等各个环境要素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总结了安徽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辐射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土壤和固体废物管理、环境准入、环保保护监督、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环境信访、环境信息、环境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和环保部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环保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大历次全会及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认真组织实施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紧紧围绕全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特别是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坚持以改善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区域有所好转,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7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88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11.1%,完成“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确定的目标任务。境内长江流域总体水质为良好,淮河流域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为优,巢湖为轻度富营养,完成“水十条”年度目标任务。16个设区的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量达标率为97.2%。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辐射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整体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