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技术综合楼景观室外廊架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安徽省司法厅技术综合楼服务中心拟建设厅技术综合楼景观室外廊架工程。根据有关要求,现对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安徽省司法厅技术综合楼景观室外廊架工程。
二、工程招标范围
室外走廊热镀锌钢柱梁廊架、铺防腐木地板,新建卫生间,走廊外采用断桥铝中空玻璃隔断,外墙原幕墙开门洞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投标文件应含有: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证书原件;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钢结构专业工程施工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和无不良行为记录;
5、工程报价单;
6、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四、其他须知
1、投标人需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以便查明或核实理解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使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承担责任。
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3月11日至15日提交报名信息,并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合肥市清溪路100号安徽省司法厅大楼服务中心1701室(联系人:王燕,电话:0551-65982340)报名登记手续,并领取施工图纸(电子版)和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资料。
5、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1正本2副本)密封盖章,注明本项目负责联系人、联系电话,于2016年3月18日下午15:30前邮寄或送至合肥市清溪路100号安徽省司法厅大楼服务中心1701室(联系人:王燕,电话:0551-6598234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评标和决标。
安徽省司法厅技术综合楼服务中心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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