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办证受阻 登记立案快速解忧

04.05.2015  13:34
 

  安徽法院网讯  在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程某等人一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一边激动地说“想不到我们的官司审得这么快,不到一小时就审结了,感谢法官为我们解决了困难。”欢喜之情溢于言表。

  宁某共生育程某等子女4人。1995年8月8日,程某以其母亲宁某的名义向母亲单位购买公房一套。2012年12月,宁某立下遗嘱,确定上述房产由程某夫妇继承。2013年1月,宁某去世。在办理上述房屋产权证时遇到了阻碍,无耐之下,程某与其兄姐一同来到经济开发区法庭,递交了诉状,要求确认上述房产归程某夫妇所有。法庭当即予以登记立案,由于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且当事人双方均已到庭,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见问题得到很快解决,程某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据悉,今年2月份以来,经济开发区法庭积极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于符合规定的起诉,当场登记立案;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双方愿意当即共同到庭的案件予以当场调解,力争当场结案。截至目前,该法庭共登记立案108件,当场调解、当场结案1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