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一乡镇公务员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留言称工资低

09.06.2014  10:42

  近日,池州市一名乡镇公务员给安徽省委书记留言,称自己每个月到手工资只有一千八,难以在小城立足。对此,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答复称,池州市各县区行政人员工资待遇和相关补助等,均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等。回复介绍,池州市房价一直比较稳定,站前区、开发区、高新区,以及江南产业集中区和各县区部分楼盘房价为每平方米4000元左右。同时,市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均享受住房公积金,正常缴费满一年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看到我这个信息,我是一名乡镇基层公务员,通过去年安徽省考进入池州市贵池区一个乡镇工作,基层工作很繁琐,也很辛苦,经常需要加班,哪个部门需要就会被借去哪里帮忙,吃住都在乡镇,并且我今年开始联系村工作,需要经常下村到田间地头,其实对自己也是一种锻炼,然而每个月的到手工资只有一千八,其余没有任何补贴,包括加班、值班一切在内。现在想在这边买房,可是一般的房价也在六千多,甚至郊区都在五千往上了,买房根本是个奢望。对于我这种没有任何家庭背景靠自己能力考上一个小公务员的农村孩子来说,想在小城里立足根本就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家里人不理解,一直以为我是个公务员,生活肯定挺滋润,工资待遇也应该不错,一直催着我买房,我真不知道怎么跟他们说。

  答复意见:

  网友:看到您5月26日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留言,反映贵池区基层公务员工资及购房问题,我们十分重视。现回复如下。工资待遇方面,目前我市各县区行政人员工资待遇和相关补助等,均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等。购房方面,我市房价一直比较稳定,站前区、开发区、高新区,以及江南产业集中区和各县区部分楼盘房价仅为每平方米4000元左右。同时,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均享受住房公积金,正常缴费满一年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以申请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您可以根据实际,自主选择。以上有关问题,贵池区相关部门均已与您当面进行了反馈。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我是休宁县渭桥乡上演村村民,为养家糊口办个家庭养殖场,不敢给政府添麻烦,自给自足,但村霸骗取国家资金搞项目,资金到手后,就不养猪了,多次拦路,不给通行,村民敢怒不敢言,我的猪快饿死了;跪求,求帮帮我。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调查,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2011年,休宁县渭桥乡上演村山后源村民组村民吴振明在土名为\"破塘\"之地建设养猪场,为了方便运输,其出面与村民协商后,开辟了一条长约600米的简易道路。2012年,您也在破塘建设了养猪场。2013年,渭桥乡政府对山后源组道路进行硬化,由于吴振明修建的简易道路未硬化,其经常驾驶农用车进出养殖场,造成村组硬化道路路面泥泞污损,村民意见较大。今年2月,您用石头将简易道路路口拦住,不让农用车进出,吴振明一气之下在4月份也用农用车拦路,不让您通行。事件发生后,渭桥乡和上演村已召集你们双方当事人协商,目前拦路石和农用车已移除,简易道路已恢复通行。你们双方已表示今后若发生纠纷将协商解决,不再采取过激行为。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我们肥西花岗这边养殖厂因拆迁在不情愿情况下被拆除,一个多月过去了,政府却至今不给一份协议。听说镇上领导有调动,我们至今一份协议都没有,让我们心里没底。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5月16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肥西县花岗镇陈岗村养猪场拆除情况。肥西县回复如下:为保护环巢湖流域水环境,花岗镇根据上级要求,对巢湖支流肖小河流域禁养区内的养猪场进行清理。今年4月,该镇广泛宣传发动,在养殖户全程参与下,组织人员逐户对猪舍进行丈量、登记、评估,经各户认可后,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月底,禁养区内的猪舍全部拆除,补偿工作也在同步开展中。目前,相关补偿材料正在上报县财政局,待补偿款拨付后,将统一打卡发放。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已棚户区改造为名,买地开发,我的合法房产被拆,本房屋为沿街一楼房屋,拆迁前租赁给他人经营,至今无任何补偿和安置。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5月23日,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金寨县梅山镇棚户区改造拆迁问题,我们要求金寨县有关部门调查了解,现将金寨县调查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了解,金寨县梅山镇城区河东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执行,事实充分、程序合法,对您户房屋强制拆除符合法律规定,没有违法征收和不补偿、不安置行为。金寨县表示下一步将积极做好您户回访工作,宣传有关政策,争取早日和您户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网民留言】

  合肥市港汇广场3号住宅楼楼下胖伙计饭店违法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擅自打通二楼平台屋顶,加装排烟管道,把未经任何处理的油烟直接排放,排放机器噪音巨大,距离住户阳台几步之遥,楼上居民尤其是老人深受其害,无法生活。按照合肥市环保法规定,住宅楼不准设餐饮,商住楼与居民住宅相邻楼层不准设置餐饮。本人根据相关法律向合肥市环保部门投诉,合肥环保部门经查此店没有办理任何环保手续,要本人向工商部门举报,工商部门又将本人推给城管部门,城管部门说没有权利关停。请问关于这个私自设置油烟通道到底谁能为我们做主。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5月5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蜀山区港汇广场胖伙计饭店违规经营、油烟噪声扰民等情况。蜀山区、市环保局经过调查,现回复如下:经查,胖伙计饭店违规经营情况属实。南七街道、蜀山区城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二是约谈该饭店负责人,要求完备工商、环评等手续,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目前,该饭店已停业。您反映的房屋使用性质改变情况,系该饭店在二楼平台加装油烟净化装置,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前期,有市民举报该饭店违规经营、油烟噪声污染,有关部门已调查处理,并非您反映的“投诉无果”。您如发现该店违规经营,可向南七街道(联系电话:65580545)举报。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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