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购90㎡以下普宅 市级财政按总房款1%给予补贴

03.06.2015  19:46

2015年6月1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件,内容为《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主城区房地产业健康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意见》中提到将实行购房补贴政策:自2015年6月1日到2016年5月31日期间,凡在主城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且在2018年5月31日前办理产权登记、缴纳契税的购房人,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以下补贴:鼓励购买主城区普通商品房,购买建筑面积90㎡(含90㎡)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由市级财政按总房款1%给予补贴;90-144㎡普通商品住房,由市级财政按总房款2%给予补贴,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由市级财政按总房款1%给予补贴。

原标题:快讯:池州出台促进房地产业新政 买房将会有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