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眼镜须申请持证经营 不要轻易到网上选购隐形眼镜

20.05.2014  10:19

  如今,越来越多的近视眼选择配戴隐形眼镜。很多人不知道,隐形眼镜被国家列为高风险的医疗器械,其生产和经营都有严格要求。新版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实施,该规定加大了违法生产、经营或使用医疗器械的处罚力度。

   隐形眼镜属第三类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品种繁多,产品风险差异大,有的直接与人体接触,对身体健康有影响。国家对医疗器械按风险从低到高,分为一、二、三类,第一类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如医用病床等;第二类是指产品机理已取得国际国内认可,技术成熟,安全性、有效性必须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压计等;第三类器械的定义是,“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隐形眼镜属于第三类,也就是高风险医疗器械。”市药监局市场科陈科长说。隐形眼镜是角膜接触镜,直接植入人体,存在安全隐患。国家数年前就已将隐形眼镜列为高风险医疗器械,后来又将监管面扩大到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据了解,美瞳可装饰和改变角膜的颜色,非常受年轻人追捧,但对其监管曾长期处于空白状态。

   取得资格证才能经营

  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国家有严格的规定。“芜湖市尚没有生产企业,但经营企业很多,经营者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才能对外销售。”药监局的陈科长说。取得经营许可证有较高的门槛,不是经营者来申请就一定给予颁发许可证,店内必须有二级以上的验配师,店面经营面积要达到规模,要有验光室、配戴室等,硬件设备也要跟上。不过,陈科长表示,一些小门点、“夫妻店”都不能达到取得经营许可证的资质,有的压根连申请的意识也没有。

  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提高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达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切勿随意选购隐形眼镜

  夏天到了,不少女孩子都会买上一副“美瞳”戴。记者走访发现,市场上销售的“美瞳”五花八门,质量良莠不齐,价格差别也很大,同样是一年抛或半年抛的,有的一对四五十元,有的上百元。经营点也不尽相同,有的在眼镜店出售,有的在格子铺、精品店销售,不少美瞳外包装上连中文标识也没有。

  “消费者一定要到大的正规店面,且有经营许可证的店面购买,确保产品购进渠道的正规,且遇到什么问题也好维权。”陈科长说。

  另外,不要轻易到网上选购隐形眼镜,网上经营也是需要取得网上销售许可证的,但这个许可证发放门槛很高,很多小店铺都达不到要求。 (大江晚报 记者李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