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经理冒用客户名义骗取公司宝马车奖励

20.09.2014  13:24

  利用职务便利,冒用客户名义,骗取自己公司的宝马汽车奖励。近日,经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何某某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何某某为安徽省某工程机械销售公司的驻外销售总经理,2011年3月,该公司为打开当地市场,在合肥举行促销活动,活动的重头戏就是交订金抽大奖,而何某某邀请了朱某某来参加活动。根据活动规则,参加抽奖必须缴纳购机订金4900元,由于刚购买了一台挖掘机,朱某某表示资金有困难。为了拉近关系,何某某便自己出资以朱某某的名义交了4900元的订金。

  结果,竟然抽中了特等奖宝马轿车一辆。但是活动规则要求,抽中特等奖以后,必须再购买一台挖掘机才能兑奖。此时,何某某不得不将实情告诉了朱某某,但朱某某根本不理会何某某的解释,坚持要求兑现奖品,并且要求最好能够将宝马车折现抵扣前期的购机款。

  何某某知道按照公司规定宝马车可以折现20.5万元,想到自己可以“操作”一下从中赚取一些差价,便爽快地答应了朱某某的要求。

  2011年8月,客户王某某决定在何某某处购买挖掘机一台。见到机会来了,何某某便开始了暗箱操作,他利用自己上报销售合同的权力,将王某某的销售合同改为与朱某某的合同,并以朱某某的名义上报给公司,从而使朱某某满足了公司的兑奖条件。何某某在拿到王某某的购机款后,付给了朱某某7万元,剩下的11.5万全部收入自己腰包。

  2013年6月,在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将何某某抓获归案,此案即将开庭审理。(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