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351人被“终生禁驾” 合肥64人

13.01.2017  19:33

  安徽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省2016年351名被“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其中合肥64人。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我省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量不断增加,酒后驾驶和交通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也较为突出,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2016年全省共查处酒驾4.95万起,其中醉酒驾驶7643起。为深入推进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守护平安”行动,在全社会倡导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风尚,在2015年公布我省三批共2185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的基础上,公布我省2016年351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详细名单见文后)。

  这351名“终生禁驾”人员均是在2016年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公安交警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与上一年同比下降35.6%。这些人员当中,驾龄最长的29年,驾龄最短的不到1年,年龄最大的62岁,年龄最小的仅19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的有84人,占比23.93%,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的有267人,占比76.0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以下两种情形将被公安机关处以“终生禁驾”:一是因酒后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2015年以来我省被“终生禁驾”的人员中有129名属于此类情形。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2015年以来我省被“终生禁驾”的人员中有767名属于此类情形。“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人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被禁驾人员报考驾照,系统会自动锁定。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人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对一些人来说,“终生禁驾”不仅意味着出行不便,还可能丢掉工作,给生活带来各种困扰。

  交警部门将不定期向社会公开曝光“终生禁驾”名单,在震慑心存侥幸的交通违法者的同时,也是想提醒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符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