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工伤保险”安全网

30.06.2014  08:32

  目前,安徽 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487.8万人。将相关各类职业人群都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中来,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保障功能——

  高风险行业基本实现“全覆盖”

  化工行业是易发工伤事故的高危行业之一。去年11月,合肥市一家化工企业员工孙某遭遇工伤事故,重度烫伤面积达75%。事故发生后,该企业立即垫付费用组织救治,积极为孙某申请工伤认定和赔付,并通过工伤保险报销了106万元的前期治疗费用。目前,孙某仍在康复治疗中。

  “对于这样需要大额赔付的工伤事故,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向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报告,方便他们计划安排,更快速地进行赔付。 ”该化工企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申报赔付到赔付款下来,只用了1个多月时间。 ”

  自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在煤炭、非煤矿山、化工等高风险行业,我省基本实现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全覆盖。截至2014年5月底,全省高风险企业参保共12973户,参保105.3万人。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后,我省又加大力度推动事业单位参保,全省事业单位参保人数已达84.6万人,蚌埠、马鞍山等5市率先将国家机关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我省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正逐步由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向各类企业、社会经济组织、事业单位职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拓展,从城镇职工向农民工扩展,从制度上解决了广大职工遭遇工伤风险的后顾之忧。 ”省人社厅工伤处有关人士介绍说,“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从2004年底的102万人,增至2014年5月底的487.8万人。 ”

  “对高危企业来说,给员工上工伤保险是必须的。同时,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也很重要。 ”中盐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本部副部长张安凡说,“从员工进厂第一天起,我们就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在企业、车间、班组三个层面设置安全负责人,对实操过程中涉及到的高温高压设备进行特别说明,指导员工安全操作,强化安全意识。 ”

   “平安计划”推动农民工参保

  为了推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2006年开始,我省组织实施了“平安计划”,农民工参保人数从2006年底的20.4万人增至2014年5月底的154万人。然而,去年省内转移就业农民工就有近500万人,当前仍有不少农民工游离于工伤保险的保障之外。

  今年3月,定远县的顾大伯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按照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然而,顾大伯一直跟着包工头在工地上干活儿,并未正式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上工伤保险。 “我去了几趟工地,项目负责人都不给我们开具相关证明。 ”顾大伯的儿子顾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这样一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工伤赔偿的难度就加大了。 ”

  “在工地上干活的农民工,不少人都没有劳动合同。”采访中,一位“老资格”的包工头告诉记者,“如果碰到工伤事故纠纷,我们一般通过一起干活的工友、工地考勤表等等来证明,有时候能解决问题。”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后,取消了工伤认定争议处理中的行政复议前置等规定,大大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但由于有的用人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一旦他们遇到事故伤害,首先面临的是劳动关系难以确认的问题。而由于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恶意利用诉权否认劳动关系,否认工伤认定,职工维权面临举证难、耗时多,漫长的法律程序可能会导致当事人丧失及时治疗、康复的机会。

  “我省一直将扩大参保覆盖面作为工伤保险事业发展的优先目标。今后,还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参保意识,探索有利于各类职业人群参保的政策,尽快将各类职业人群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中来。 ”省人社厅工伤处有关人士说。

   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去年9月,我省开始实施新修订的《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新修订的《实施办法》确立了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在扩大基金支付范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规范工作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新规定。

  “按照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工伤职工的一次性待遇水平大幅度增加了。 ”省人社厅工伤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其中,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增加了1-3个月,5-6级工伤职工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增加了3-5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提高到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不仅如此,随着我省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工伤职工的长期待遇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自2004年以来,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情况,先后6次对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进行调整,稳步提高了工伤人员的待遇水平,逐步建立起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截至2013年底,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人均达到2019元,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提高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可以扩大基金规模,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是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的客观要求。2010年,全省所有设区市全部实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初步建立了在设区市范围内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标准,统一基金财务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的工伤保险制度,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建立了重要机制。据省人社厅工伤处有关人士介绍,“十二五”期间,还将初步实现工伤保险的省级统筹,进一步发挥工伤保险基金共济作用。(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