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四人组”致国家损失800余万元

25.08.2015  21:55

  社居委书记、主任到居民组组长、副组长,因一项目拆迁,为了多骗安置房,全部卷入贪腐漩涡。记者从蜀山区法院了解到,肥西肥光社区居委会主任张瑞春、花郢居民组副组长张世来因贪污、滥用职权被提起公诉。该社区支部书记张世银、花郢居民组组长黄圣保已被另案处理。

   拆迁安置先为自己捞好处

  经侦查查明,2010年11月,张世来时任花郢居民组副组长,负责协助政府从事肥光入城口建设项目的拆迁安置工作。他在女儿早已出嫁、户籍不在花郢的情况下,为了帮女儿骗取安置,找人伪造了女儿的户口本,然后又找张瑞春开具了居住证明,而这份证明又在黄圣保、张世银手上“一路绿灯”。后其女儿以这份虚假的安置材料,骗得安置面积154㎡,价值34.1万元,骗取安置费等2万多元。

  2013年1月,张瑞春为了多骗取安置房,冒用亲戚的户口本,并利用职务便利,以肥光社居委的名义开具了该户的居住及自建房证明,他作为社区负责人在该证明上签名,并确认为祖居户,然后购买他人的房屋拆迁面积,以该户的名义申报安置,骗取了价值20余万元的安置房一套,骗取安置费3万多元。

   滥用职权再为他人捞好处

  2010年至2013年,张世来明知李某等16户不是花郢居民组的祖居户,不符合安置条件,仍在该16户的居住及自建房证明上签名。致使该16户使用伪造的户口本,按祖居户政策得到安置,共骗取安置房屋21套和相应的补偿费,造成国家损失近543万元。

  张瑞春在履行审核拆迁户人口的职责时,明知道陈某等9户不在肥光社区花郢居民组居住,不符合安置条件,仍为这9户开具了居住及自建房证明,并作为社区负责人签字证明其符合安置条件,后这9户持该居住证明找黄圣保、张世来、张世银签字确认为祖居户后,骗取了安置房11套及相应的补偿。张瑞春此举造成国家损失308.9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