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民委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春节清真食品市场监管活动
春节期间,为了维护全市清真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给各族群众节日期间购物创造良好市场环境,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市民委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积极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多措并举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开展整治。结合实际,紧抓清真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的关键环节,全面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及时消除问题隐患。组织市、县、区少数民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真食品市场视察评议,充分发挥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作用,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清真食品市场安全稳定。
二是拓宽渠道,广泛宣传。市民委协同工商、食品药品、卫生等部门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社会各界宣讲党的民族政策及《安徽省民族工作条例》、清真食品认证规则等。目前,辖有民族乡的四个县、区共出动宣传车4辆12次,印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同时利用媒体滚动字幕向广大清真食品经营商户告知规范管理,防止因管理疏漏而出现损害少数民族群众权益事件的发生。
三是现场执法,解决存在问题。抽调工商、公安、食品药品、卫生等部门执法人员,依据《条例》进行联合检查,现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并对经营者进行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同时,严查四种违章行为:一是严查随意标贴、悬挂“清真”字样的标识、牌匾行为;二是严查仿冒清真食品和清真餐厅,生产、销售非清真食品行为;三是严查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合存放、混合销售等问题;四是严查销售“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四是完善机制,做好应急防范。及时完善春节期间清真食品管理工作信息预警机制。寿县、凤台县、潘集区均公布了举报电话,对于群众举报和投诉,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全力避免因工作疏漏和拖延酿成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