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妇联在全县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系列活动

31.03.2017  02:41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缅怀的社会新风,清明节前夕,县妇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妇女组织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全县妇女干部和妇女群众、广大少年儿童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干部和少年儿童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营造文明、进步、和谐的社会氛围。

   开展纪念革命先烈活动。 组织妇女干部、广大少年儿童在烈士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缅怀革命先烈、追忆革命历史。邀请老战士、老党员以报告会、故事会等形式,讲述革命传统,引导广大妇女干部和少年儿童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国情感。

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 组织发动广大妇女干部,特别是少年儿童积极参与中国文明网等中央级媒体开设的“网上祭英烈”活动,在网上学习英模事迹,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进行网上祭奠、发表祭奠感言,激发爱党爱国情感,增强爱党爱国意识。

开展文明祭扫活动。 要求各级妇女组织结合实际,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活动,倡导献花寄哀思,采取鞠躬敬故人、种植纪念树、清扫墓碑、召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健康、安全的祭扫方式表达思念之情,引导广大妇女干部、妇女群众在祭扫活动中移风易俗、树立文明健康的祭扫新风。

开展“文明清明”志愿服务活动。 要求全县巾帼志愿者、各类先进妇女典型、五好文明家庭成员及妇女干部要深入社区、村烈士陵园、公墓等场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不随意在街头、社区、公墓外、林地等处焚烧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自觉保护环境。

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组织广大妇女群众围绕传承优良家风家训,弘扬传统家庭美德主题,组织开展“忆先贤·传家风”主题活动。在广大少年儿童、留守儿童中开展诵读中华经典、诗歌朗诵会、主题班会等活动,增强爱家庭、爱集体、爱国情感。                     (县妇联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