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第四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以下简称“亚欧博览会”)将于2014年9月在新疆乌鲁木齐举办。根据省政府批复和组委会组展工作要求,我省今年将继续以省交易团名义统一组织有关市和企业参展参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时间: 2014年9月1-9月6日(9月2-3日为专业观众日,9月4-6日为公众开放日); 2. 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国际会展中心; 3. 主题: 开放合作 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 二、展览设置 本届亚欧博览会展区设有:国际及港澳台展区、投资合作展区、高新技术及服务贸易展区、商品贸易展区。我省重点组织企业参加商品贸易展,具体如下: 1. 工程机械和车辆展(室外展场)。 重点展示工程机械、建筑机械、农用机械、运输车辆、节能环保汽车、户外木屋和其他。 2. 大型机械设备展(户外展棚)。 重点展示食品加工机械、食品包装机械、塑料机械、木工机械、纺织机械、环保设备等。 3. 建材、家具及五金工具展(2号馆)。 重点展示建筑五金、五金工具、陶瓷卫浴、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铺装材料、办公和家用家具等。 4. 电子电工展(1号馆)。 重点展示汽车配件、发电机器、通用机械、电子设备、家用电器、电工电器、电子信息等。 5. 农产品食品和办公家居用品展(9号馆)。 重点展示粮食及其制品、肉及其制品、鲜乳、乳制品、水产类、糖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加工品等。家居装饰品、礼品、日用品、卫生用品、户外休闲用品、文体用品、陶瓷及工艺品、儿童玩具等。 6. 纺织服装、办公及家具用品展(5号馆)。 重点展示纺织面料、纺织服装等。 三、展位费 (一)室内(1-7号馆) 1. 标准展位 9平方米(3米×3米),11000元/标准展位; 2. 净地特装 净地1100元/平方米,36平方米起订。 (二)室外 1. 户外展棚(大型机械设备展) 12平方米(3米×4米),800元/平方米; 2. 户外展篷(9号馆,即农产品食品和办公家居用品展) 标准展位:9平方米(3米×3米),10000元/标准展位; 净地:1000元/平方米,36平方米起订。 3. 露天展场(工程机械和车辆展) 600元/平方米,20平方米起订。 (三)展位费缴费方式 根据组委会要求,各参展企业应在收到大会展位确认通知书后,在10个工作日之内按展位费的30%,将保证金汇缴到组委会指定账户,8月5日之前将费用全额缴清。展位费汇至: 户名:新疆国际博览事务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鲤鱼山路支行 账号:9919 0309 3910 102 行号:3088 8102 9114 四、参展参会要求 1.请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新疆及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市场需求,积极组织本地区品牌企业和优质产品到会参展,务实参加大会各类经贸对接活动。严格杜绝在展会现场出现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规现象。 2.展位费及展品运输等由企业自行承担,省财政不再给予补贴。 3. 根据组委会要求,由各省交易团负责审核企业参展资质、确认展位分配。请参展企业于5月17日前将第四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参展企业申请报名表报我厅促进局。(申请报名表从亚欧博览会官方网站http://www.caeexpo.org/zwsq/index.jhtml,按相应参展类别下载)。 联系人:尚玉伟,电话0551-63540213,传真63540237,邮箱:[email protected]。 4.参展企业收到展位确认通知书后,请按组委会要求及时缴纳展位费,并将汇款凭证同时传真给我厅促进局,以便协助办理参展证件等事宜。 特此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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