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作风建设督查组到皖北煤电集团开展专项督查

09.02.2015  17:50

根据省纪委的统一部署要求,2月5日,省国资委作风建设第三督查组来到皖北煤电,就作风建设开展专项督查,并召开汇报会。皖北煤电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邓西清出席会议, 集团纪委以及相关部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督查汇报会上,省国资委作风建设第三督查组传达了中央、省纪委《关于春节期间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精神,简要介绍了专项督查的内容及要求。督查内容包括:落实《关于春节期间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情况;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以及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年终突击花钱、接收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赌博等情况;紧盯作风建设和日常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制度规范,切实堵塞漏洞的情况;省纪委交办的元旦期间公车使用记录核查情况。

省国资委作风建设第三督查组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和公开通报、曝光等违纪违规行为,狠刹不正之风,形成有力震慑,确保不发生违纪违规问题,过一个务实、文明、节俭的春节。

邓西清向作风建设督查组作了专题汇报。汇报了集团公司党委今年以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做法和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邓西清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持久深入纠正“四风”,促进各级管理人员廉洁自律,皖北煤电出台和印发了《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就做好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调和重申。具体举措和要求是:

加强宣传教育。针对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规定以及集团公司十五条意见的自觉性。各单位还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学习观看电视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学习传达《省国资委纪委关于2014年中秋国庆期间公车私用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等文件,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明确纪律要求。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上级和集团公司关于廉洁、节俭过节的各项规定,自觉执行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等十二条禁令。

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单位党委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要求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努力营造廉洁、节俭过节的新常态。

严格监督检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明察暗访的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同时畅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信息,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

听取汇报后,省国资委作风建设第三督查组对皖北煤电集团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宣传教育到位,制度建设完善,督查重点突出,工作效能明显。

就做好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省国资委作风建设第三督查组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和理解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作风建设。深刻认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会加强不会削弱,更不会回到原来状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严肃认真查办案件,严惩腐败分子,确保反腐败工作“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执行力,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三是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即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四是纪检监察干部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执纪上,落实好监督责任的同时,做到洁身自好。要扎实细致地做好党风廉政工作,切实为企业安全、生产和经营等各项工作健康平稳发展保驾护航,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省国资委作风建设第三督查组最后希望皖北煤电集团认真贯彻省纪委下发的专项督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过个节俭文明廉洁的春节。

省国资委作风建设督查组来集团公司开展专项督查汇报会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