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静脉输液纳入目标考核 普通感冒不得输液

19.08.2014  10:01

  安徽广播网8月19日讯(记者:钱瑶) 省卫计委8月18日下发通知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要求全省各医疗机构要遵循“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就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尽可能减少不必要静脉输液。

  不合理使用静脉输液,不但会带来医药费用上涨、就医时间延长,更会导致医疗风险增加等一系列问题。《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症状,以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这三种情况下才使用静脉输液。

  《通知》确定了部分无需输液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包括普通感冒、病毒性咽喉炎、轻度结肠炎、小型体表清创术后等53种疾病。按照要求,今后治疗这些疾病的患者,一般不采用静脉输液,确需输液的应附情况说明。

  根据工作计划,省卫计委将进一步加强静脉输液管理监督检查,定期开展静脉输液处方点评,并将检查结果向全省通报、纳入对各地的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