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安徽法制报]
06.09.2015 18:3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本报讯 9月1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根据近日省政府出台文件,法律援助被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这意味着今后法律援助同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一样,成为满足公民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项目之一。据了解,我省是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后,在全国范围内省级层面第一个宣布将法律援助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省份。
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曾明确提出,“着力加强省级政府推进省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统筹职能”,“强化省级政府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 ”此次省政府明确将法律援助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将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公共服务的提供力度。
目前,我省有法律援助中心12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3199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17161个,服务网络纵向覆盖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横向广泛延伸到群众团体和行业单位。在申请渠道上,除了现场申请外,公民还可以通过省政府电子政务大厅、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门户网站,实现在线申请。全省16个市全部开通了“123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可以说,全省已经具备了向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援助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都勇 记者周莹莹)
稿件来源:2015年9月2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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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2015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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