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九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安徽广播网6月27日消息(安徽台记者:吴晶晶、通讯员:缪黎明、韩贺彬) 安徽省纪委昨天(6.26)通报了我省近期查处的九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9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省高速集团安徽安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肖光灼挥霍公款吃喝问题,省高速集团公司党委决定,给予肖光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安联公司党委书记职务。
亳州市盐业公司组织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亳州市纪委决定,分别给予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盐业公司董事长、经理(局长)荣立华、党委书记李文俊、工会主席兼纪委书记王建中党内警告处分。
淮北市烈山区原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诚愿违规吃请问题,烈山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诚愿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烈山区政协依规撤销张诚愿区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明光市物价局违规发放津补贴、挥霍公款大吃大喝问题,明光市纪委决定,分别给予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该局局长朱振欧、市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张民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霍邱县房管局孟集房管所杜少昌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并收受礼品问题,霍邱县纪委决定,给予杜少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和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王平银违规接受下属单位宴请问题,和县纪委决定,给予王平银党内警告处分。
太湖县公安局北中派出所民警李茂林索要、收受服务对象财物问题,太湖县公安局决定,给予其行政降级处分,违法违纪所得款物予以追缴。
黟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违规收取服务对象钱款发放补贴问题,黟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该大队大队长余建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款收缴财政。
宿州市埇桥区计生委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埇桥区监察局决定,给予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李记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以上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今年1至5月份,全省各地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67起,处理97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7人。省纪委先后分五批共对25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