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紧急启动Ⅲ级救灾应急响应
6月18日以来,我省自南向北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多地普降大到暴雨,多个气象站点24小时降雨量超200毫米,造成在地农作物受灾,人员伤亡,出现山体滑坡、河岸堤防崩塌,部分房屋及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损毁。据气象部门预测,30日前主雨带在我省沿淮淮河以南南北摆动,暴雨天气频发,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目前,全省受灾人口161.3万人,因灾死亡10人,紧急转移安置10.7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45.7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1.2亿元。根据当前洪涝灾情和灾害发展趋势,省减灾救灾委、省民政厅决定于6月24日16时将6月21日启动的安徽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响应范围扩大到安庆、池州、黄山、宣城、芜湖、铜陵、滁州7市,发出紧急通知,部署安排防灾救灾工作。
通知指出,本轮强降雨覆盖范围广、持续时间长、造成损失重。各级减灾救灾委员会、民政部门要切实贯彻省领导关于近期抗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防灾救灾工作的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把当前救灾工作摆在极为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救灾工作责任,科学有序应对自然灾害,确保打赢抗灾救灾关键仗。
通知要求,各级减灾救灾委员会、民政部门要把抗灾救灾工作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对转移出来的群众及时予以应急生活救助,保证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喝、有临时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每个安置点上要有医务人员保障。要及时派出工作组赶赴受灾较重的地区察看灾情,协助做好救灾工作,督查指导基层加强救灾款物管理,合理确定救助对象,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坚持阳光公开,充分发挥救灾款物使用效益。
通知强调,各级减灾救灾委员会、民政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准确报送灾情信息,确保突发灾害及时得到有效处置,灾情信息报送高效畅通,为领导决策作提供科学依据。
上报单位:救灾救济处 |
信息作者:救灾救济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