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政采贷”累计授信3.6亿元

18.09.2015  13:40

      安徽省省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及融资担保(以下简称“政采贷”)工作渐已开花结果。自2013年9月该省财政厅启动此项改革至今,累计发放贷款340笔,放款金额3.6亿元,政府采购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

      所谓“政采贷”,即中标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合同,银行以信用审查为基础,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自愿选择专业担保机构提供的保证。2013年4月,结合安徽省经济形势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该省财政厅决定在省本级率先开展“政采贷”试点工作。

      经过半年的酝酿和准备,同年9月,该省印发《安徽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及融资担保试点工作方案》,选择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与融资担保两项试点业务,并确定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等9家银行为试点银行,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专业担保机构。

      在定点采购中,小额工程项目的限额标准由60万元调整至80万元。家具、印刷年度采购总额不能超过120万元,小额工程项目年度采购总额不能超过200万元改为不能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协议供货的采购限额,由120万元调整至160万元。

      记者还发现,《2016年度集采目录》还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不必要的审批流程。新目录规定,对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而且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预算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填报建议书时自行选定,不再进行审批。在政府购买服务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代理机构选择中,除了采购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民生项目或国家、省重点推行的政府购买服务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应委托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其他公共服务项目可以由预算单位自主选择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在购买《2016年度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进口产品的,且预算编制时已选择的,不再报送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也不再需要附专家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