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部署15市教育系统启动重污染天气省级Ⅲ级应急响应

16.01.2018  23:20

1月16日至18日,我省合肥等15市(除黄山市)可能出现大气持续重污染过程。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省教育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15市教育局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并采取相应措施。

省教育厅要求,15市教育局和学校要按照应急预案,立即采取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减少体育课等户外活动;学校加强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与消毒;学校开展健康防护和安全防范教育,提醒儿童及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特异体质学生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督促学生尽量减少外出,注意上下学安全,尤其是经过河道、路桥、过马路时,应观察周围环境,小心缓行通过,山区学生应注意山路行走安全。户外工作人员减少户外工作时间并采取防护措施;学校加强校车的安全检查,确保行车安全;校内在建工程的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减少施工扬尘污染。

省教育厅强调,15市教育局要加强指导调度,督促辖区内中小学、中职学校和幼儿园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有关市教育局和学校可根据当地预警信息和要求,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采取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有关市教育局和学校应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调整与解除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及响应措施。预警解除后,自然终止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