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启动
日前,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的通知》(皖教督〔2015〕5号),启动全省2014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工作。
2014年度考核呈现以下五个特点。一是实行分类考核,突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主题。二是实行量化考核,尽量取消定性考核指标。三是实行硬化考核,考核方式采用以计算、分析教育和财政法定报表数据为主。四是实行简化考核,考核指标删繁就简,大幅“瘦身”。五是实行公众参与考核,考核前由县级政府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考核过程中以适当方式,广泛收集群众反映;考核结果向市委、市政府通报,并向社会发布督导公告,接受公众监督。此外,为促进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此次考核设置师资队伍建设市级附加考核指标。
为组织开展好我市2014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工作,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合肥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对考核作出全面部署和要求。
3月27日下午,市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召开了全市2014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工作布置会,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督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省里文件精神,对县级自评及市级复评进行布置和要求。市级复查时间安排在4月14日—20日进行。
市教育局总督学毛洪亮参加会议并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珍惜机会。这项考核是督促县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重要举措。无论从前期的保运转、保工资,到期间的保改革、保民生,到后期保发展、保提高,还是贯穿始终的保投入、保增长,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为全市各县(市)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国家要求精简达标、评比、评估和检查项目的大环境下,省里仍保留这个考核项目,值得倍加珍惜。二是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要强化工作领导,成立工作组织,拟定工作方案,把握好时间节点,认真抓好落实。尤其是肥西县、庐江县要借助本次考核之机,促进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水平再上新的台阶。三是严格标准,实事求是。严格对照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开展自查自评,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自评情况真实准确。四是要严明纪律,改进作风。严格遵守中央、省、市有关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市级复评招待务必从简,不得赠送任何礼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