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多措并举 切实提高学前教育水平

01.07.2015  11:43

近年来,繁昌县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学前教育发展力度,全县学前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

科学编制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该县圆满完成了第一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了8所(含迁址新建)公办园,公办园乡镇覆盖率达10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2014年制定了第二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为核心,建立了“公益、普惠、均衡、规范、满意”的学前教育体系。

完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坚持学前教育服务由政府承担为主的方向,合理分担幼儿园成本。从2014年,县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达到8%以上。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资金,用于幼儿园建设补助、教师培训、教学研究、督导评估、评比奖励、困难资助等。按照省市要求,核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县级补助标准,纳入财政一般性预算。落实《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各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核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实现办园成本由政府、举办单位与家长共同分担。

建立健全结对帮扶机制。成立“城关幼儿园幼教集团”,推行集团化办学和 “结对共建”工作,加强学前教育教科研基地建设,扩大培训范围和力度,发挥公办园、优质园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全县整体办园质量。通过集团化办学、结对共建、选派骨干教师等措施,加强对农村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指导。加强繁昌县学前教育教科研基地建设,强化其职能,深入开展学前教育科学研究和业务指导。成立了芜湖市“汤德华名园长工作室”,发挥名园长的指导、示范和辐射作用。积极发挥民办幼儿园协会的作用,促进民办园保教质量和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严格质量评估监督体系。对公办和民办年检合格的幼儿园进行等级认定。对各等级幼儿园的办园行为和保教质量进行抽查和督导,并将督查情况向社会公示。在专项经费中设立评估奖励资金,对县一类幼儿园、升级幼儿园等实行奖励。强化幼儿看护点管理,实行年检制度,统一纳入民办幼儿园实行阶梯状动态管理。

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力度。严把各类保教人员入口关,提高在职教师、园长任职资格持证比例。持续推行幼儿园教师岗位大练兵。建立繁昌县幼儿教师培养基地,加大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研究。开展在职幼儿教师的专业技能培训,通过职教中心和电大的幼教专业重点培养一批有志于从事学前教育的幼儿教师,提高在职教师的业务水平。

由于措施得当,落实到位,该县学前教育取得了一系列成就,目前全县拥有省一类园1所、市一类园1所、市优秀民办幼儿园4所。(特约通讯员:吴启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