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 繁昌县“五项关爱”温暖计生特扶家庭

11.08.2014  10:46
      一是提高扶助标准,实现城乡标准统一。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实行城乡一体化,全部执行城镇标准,同时对独女对象另增补120-360元。目前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父母每人每年给予特别扶助金3240元(其中独女伤残户3360元),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年给予特别扶助金4080元(其中独女死亡户4440元),所有增补资金均由县财政全额承担。       二是实施平安保障工程。为所有特别扶助家庭办理一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综合保障险”,增强计划生育特别家庭保障水平。       三是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将所有特别扶助对象免费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每人每年享受计划生育社保补助金100元。       四是赠送“爱心手机”。认真开展计生特殊家庭“亲情牵手”活动。已为所有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免费赠送老年手机,希望老人们能通过“亲情牵手”这一平台,构建起对外交流的情感桥梁。       五是建立联系人制度。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开展“一对一”帮扶。确定一名计生联系人,实行联系帮扶包保制度,切实解决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在生活、生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程列军 刘怀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