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紧急撤广告 合肥重击楼市虚假宣传
记者近日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部署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合肥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整顿房地产市场,打击虚假宣传,也出行了相关政策。
《通知》中表示,联合检查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一、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二、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三、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
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五、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六、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七、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八、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九、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通知强调,此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扎实推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推进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通知》出来之后,合肥也出行了相关政策。
一、现场公示:
(一)严格按照《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牌》公示公司项目相关信息。特别表格中“代收代办费用(由消费者自行选择是否代收代办)”,公示中必须要显示。销售公示中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必须要填全。
(二)严格按照《商品房明码标价公示牌(销控表)》上面的内容公示信息。
1、销控表上所有数据以实际成交为准;
2、实际成交价格必须要求公示;
3、优惠折扣需要写清楚,成交价优惠幅度与正常幅度不一样,可以以特惠形式公示。
例如:正常优惠是九二折,成交价为九一折的,公示时优惠折扣可以写为特惠。
(三)要求一个预售证一个公示栏。
二、销售说辞:
加强培训销售员,杜绝销售员虚假宣传
三、推广:
撤掉所有虚假广告、模糊定义广告,尤其注意商业、办公广告文案设计
合肥在线记者从合肥市发改委综合处了解到,这项联合检查由国家牵头,具体制定有价格司参与制定,落实到合肥市具体由物价局、工商局、房产局执行。目前这个项目已经启动。
合肥在线记者了解到,从去年三季度开始,全国楼市就开始了新一轮的政策调控,从限购、限价、限贷、限售加上对楼市的管控,同时各地也陆续出台了规范市场行为政策,管制市场火热而引发的号头费、虚假宣传、绑定销售等不规范销售行为,从目前的市场表现看,整体市场热度已经被有效抑制,市场成交量明显收缩。安徽省清源房地产研究院执行院长王秋燕介绍,目前,合肥楼市开盘去化率下滑明显,价格上涨被有效抑制,个别楼盘迫于限价压力成本价入市,整体市场量跌价稳,个别竞争压力大的区域已出现小幅价格松动。虽然市场热度已消退,但市场上仍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市场行为。
王秋燕认为,此次大范围联合大检查有利于在新的市场周期,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市场行为。
合肥在线记者也采访了合肥市物价局,该局回复,他们已经接到了相关通知,目前正在部署相关工作。
《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据了解,对于虚假房产广告的整治,合肥市工商局早已列入了工作常态,并经常对户外房产广告进行巡查。据了解,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发现3起户外房产广告一般违法行为,共罚没款11.1万元。
合肥在线记者 秦鸣 李磊 李静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编辑:毛书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