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积极落实差别化政策推动民族教育事业发展

07.08.2015  16:32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省教育厅紧紧抓住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精神的契机,联合省民委采取多项措施,落实差别化扶持政策,抓紧抓好民族学校的“全面改薄”工作,大力推动民族教育事业发展。

 

一是全面提前完成。省教育厅明确提出,要优先完成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确需保留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在2016年底前完成义务教育民族学校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即比“全面改薄”的项目规划提前两年完成。

 

二是扩大覆盖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另外将未纳入“全面改薄”规划的1所学校和不属于“全面改薄”项目实施县(市、区)、但未达标需改造的11所民族学校纳入规划中,即由原来的86所民族学校增加为98所民族学校纳入“全面改薄”范围,着力提升民族学校义务教育办学水平。

 

三是实施精准施策。根据我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查民族学校全面改薄规划情况的通知》的精神,省教育厅制定出详细的民族学校“全面改薄”项目规划方案,对全省122所民族学校的“全面改薄”规划情况进行详细摸排调查。据调查,全省民族学校完成“全面改薄”任务总投资规划资金达1.48亿元,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配套生活设施、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全面改善民族学校基础条件和办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