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召开传达贯彻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现场会精神暨全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会议
安徽法院网讯 12月17日,马鞍山市召开传达贯彻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现场会精神暨全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会议,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良胜受邀参加。此次会议是该市范围内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巩固和深化全市诉调对接现有成果的一次工作推进会和任务交办会。会议由副市长吴桂林主持。市综治委主任、副主任;市综治委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各县区、开发园区及马钢公司综治委、办主任、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律师调解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观看了马鞍山市中级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纪实片《江东之路》,书面交办了该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任务清单等。杨良胜在会上宣读了由该市中级法院牵头起草的《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律师调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并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综治委主任从辉等领导一起,向首批特邀调解组织代表授牌、向特邀调解员、律师调解员代表颁发聘书。
从辉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马鞍山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信访、社会治安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得到了中央、省等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没有发生大的社会治安事件,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市中级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示范法院”。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密不可分,值得充分肯定。
从辉强调,在新的发展阶段,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也面临着社会矛盾多发、司法资源短缺、社会治理创新、法治保障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等诸多新的挑战。如果我们能够勇敢、智慧地应对挑战,则必将迎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大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从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充分认识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优化内外资源配置,解决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和运行问题;加大保障支持力度,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