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粮食局,县(市、区)粮食局,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管委会,省旅游(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的通知》(国粮办人〔2018〕57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全省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机构
安徽省粮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鉴定站。
二、计划安排
鉴定时间 |
4月 |
5月 |
7月 |
9月 |
11月 | |
(粮油)仓储 管理员 |
初级 |
35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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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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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
26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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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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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
13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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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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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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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名 | |
农产品食品 检验员 |
初级 |
25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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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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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
18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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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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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
8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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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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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油工 |
高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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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名 |
三、组织方式
鉴定由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和安徽科技贸易学校组织进行。鉴定培训具体事项详见两院校鉴定培训公告。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举措,是加快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支撑。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才兴粮意识,切实推进粮食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好、落实好2018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对照计划安排,分批分次组织取得储备粮存储资格的国家和省级储备库、粮油质检机构、市级以上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员工参加鉴定。
(二)加强改进作风。各市、县粮食局要切实提升主体意识、发挥主体作用,鼓励和组织粮油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集体报名、集中培训。委托组织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围绕工种类别,创新方式方法,对20人以上的集体培训适时选派专家、考评员进企、上门开展技能鉴定,切实提高培训鉴定工作质量。
(三)加强考风考纪。各地要认真对照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严格审核把关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要加强鉴定考务管理,按照鉴定工作考试标准,突出抓好试卷管理、现场管理和考务人员队伍管理,考试鉴定过程全程监控,严肃纪律,强化现场督考,杜绝舞弊行为。一经发现舞弊现象,立即予以处理,牢牢守住鉴定考试安全底线。
安徽省粮食局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