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09.03.2018  17:31

各市粮食局,县(市、区)粮食局,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管委会,省旅游(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的通知》(国粮办人〔2018〕57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全省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机构

安徽省粮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鉴定站。

二、计划安排

 

鉴定时间

4月

5月

7月

9月

11月

(粮油)仓储

管理员

初级

350名

 

 

250名

 

中级

260名

 

 

200名

 

高级

130名

 

 

80名

 

技师

 

 

 

 

50名

农产品食品

检验员

初级

250名

 

 

150名

 

中级

180名

 

 

200名

 

高级

80名

 

 

50名

 

制油工

高级

 

 

 

 

40名

三、组织方式

鉴定由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和安徽科技贸易学校组织进行。鉴定培训具体事项详见两院校鉴定培训公告。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举措,是加快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支撑。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才兴粮意识,切实推进粮食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好、落实好2018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对照计划安排,分批分次组织取得储备粮存储资格的国家和省级储备库、粮油质检机构、市级以上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员工参加鉴定。

(二)加强改进作风。各市、县粮食局要切实提升主体意识、发挥主体作用,鼓励和组织粮油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集体报名、集中培训。委托组织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围绕工种类别,创新方式方法,对20人以上的集体培训适时选派专家、考评员进企、上门开展技能鉴定,切实提高培训鉴定工作质量。

(三)加强考风考纪。各地要认真对照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严格审核把关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要加强鉴定考务管理,按照鉴定工作考试标准,突出抓好试卷管理、现场管理和考务人员队伍管理,考试鉴定过程全程监控,严肃纪律,强化现场督考,杜绝舞弊行为。一经发现舞弊现象,立即予以处理,牢牢守住鉴定考试安全底线。

 

 

 

安徽省粮食局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