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质量检查承检机构的公示

06.03.2019  12:03

为高质量做好我省政策性粮食质量清查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粮食〔2019〕247号)要求,省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组,对部分粮油质检机构资质认定、专业技术人员、基础设施条件、质量检测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现场考评,拟确定安徽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宿州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阜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当涂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安庆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等为本次大清查承检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3月6日至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与安徽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杨孝忠      0551—62870646

通讯地址:合肥市芜湖路319号800室

 

安徽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