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粮食局建立“四项制度”确保储粮安全

25.12.2014  17:32

      一是各企业要成立储粮安全工作组织,即时掌握各仓口储粮安全情况,建立企业领导班子分片联系储粮点制度;二是签订粮食保管责任书,严格执行粮情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三是健全考核办法,根据储粮月度安全巡查和季度考评等情况,年底执行好粮食安全保管评比奖惩制度;四是在政策性粮食出库时,因品质下降造成损失或在储存期间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从严实行安全储粮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