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签订《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22.09.2014  19:59

各市及广德、宿松县粮食局、财政局:
      为实施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根据省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决定,由省粮食局、省财政厅与各市、直管县人民政府签订《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目标任务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精简会议的要求,《责任书》的签订采取传签方式。
      二、《责任书》一式三份,由主管副市(县)长签字,并加盖人民政府公章,请于9月30日前将原件通过快递至省粮食局仓储处。
      三、待省粮食局分管副局长和省财政厅分管副厅长分别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分别由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及市(县)人民政府各留存一份。

      附件:安徽省“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目标责任书

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财政厅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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