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粮食局: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已联合下发《关于公布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法〔2017〕46号),公布了我省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政策性业务的企业名单。各地要指导和帮助粮食企业落实好有关免税政策,及时按照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文件要求,主动报送有关资料,申请办理免税手续。
安徽省粮食局
2017年3月14日